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的要求,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于2024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个人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共93条。我部将认真研究意见和建议,并最大程度地予以吸收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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