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部管社会组织:
为广泛宣传在我国海洋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展现当代海洋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凝聚发展海洋事业、建设海洋强国的正能量,提升全民海洋意识,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海洋人物”宣传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本次活动设10个(组)“海洋人物”名额。推荐人选原则上以单个自然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集体也可参加评选。推选范围面向全国涉及海洋工作的单位、高校、企业、社会组织及部系统有关单位等,不接受个人推荐。
二、推选条件
“海洋人物”应是在推动海洋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或集体,热爱祖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热爱海洋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二)在海洋强国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做出突出贡献。
(三)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事业大局,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
(四)在海洋领域其他方面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
三、活动安排
部将于即日起开展推荐人选征集工作。后续将对征集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发布活动。
(一)征集推荐。沿海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遴选本地区推荐人选,部机关、派出机构和部直属单位遴选本单位或本领域推荐人选。此外,部将请涉及海洋工作的其他有关单位、高校、社会组织推荐人选。
(二)评选。部将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先进事迹、宣传效果等因素对征集到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按评选工作流程经公示后确定10名“海洋人物”人选。
(三)宣传发布。人选确定后,部将结合202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组织专题发布,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选。请沿海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部系统有关单位,参照推荐条件推荐1至2名“海洋人物”参评人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尤其要向长期在艰苦环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同志倾斜,副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从严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把人选质量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真实性负责。推荐的参评人选需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把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后,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推荐的参评人选应在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有推荐意向的单位请将 “海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需加盖公章)及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图片材料(能反映人物工作的电子版照片至少5张)、视频材料(分辨率1920×1080以上,3分钟左右)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whcb1702@163.com,同时将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材料)邮寄至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中国测绘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厅 薄 非 010-66558042
部宣教中心 吴玥影 010-63881650
自然资源部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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