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各地自然资源工作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在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需求、部属单位技术供给的基础上,按照“揭榜挂帅”的原则,制定了2024年度部省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报书编写提纲(附件2),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程序
(一)申报。地调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应根据指南要求,主动与需求所在地有关单位沟通,组建部省联合技术攻关团队(40岁以下青年骨干比例不低于50%),确定双方首席专家,聚焦一项指南下的一个或若干个关键技术问题,结合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共同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部属单位落实部重大任务需在地方落地试验示范的项目;二是地方急需且部属单位可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三是地方或部已明确资金来源具备工作基础的项目。原则上,申报部省合作项目,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团队、资金、装备等软硬件基础条件。
(二)推荐。项目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完整性、技术先进性,以及实施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和能力等严格把关后,将项目申报书推荐至部科技司。
(三)评审立项。部科技司会同有关业务司局,组织熟悉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拟支持榜单建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部同意后,将作为部省合作试点项目予以立项,并请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实施方案。
(四)项目管理。部省合作项目为部级科研项目,由部科技司、有关业务司局会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组织验收。立项一年后,科技司将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和有关专家等开展检查评估。项目按期实施,各项保障条件按进度落实到位且通过评估的,正式列入部科技项目清单。
二、支持政策
(一)鼓励优势力量申报。鼓励全国优势力量以部省组队方式参与申报相关项目。立项项目可作为部级项目业绩参与职称评审、岗位竞聘、奖励申报等。项目取得的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等优先在自然资源系统推广、支持。
(二)鼓励实行首席专家制。鼓励项目按《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函〔2020〕64号)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以科研能力和水平作为遴选标准,通过竞争方式产生,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不得凭行政身份直接担任。要赋予首席专家专业策划、技术把关职责,领衔技术革新、质量控制、综合评价、成果集成等任务。首席专家薪酬待遇可单独确定,强化考核,并建立退出机制。
(三)鼓励多渠道资金支持。地调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可采用“研究式调查项目”方式予以支持。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采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或探索引入社会资金投入。项目成果优秀的,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寄送至部整治中心。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发展司 徐 浩 010-66558427
材料报送:部整治中心 张海峰 010-6656072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科技处,邮编:10003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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