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 陆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81-201810-111001-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应当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其甲级专业范围需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中的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16日 至 2018年11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6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6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660-883086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
联系人:钟光锦 |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
传真:0660-3333133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陆丰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市政府旁国土资源局 |
联系人:曾永德 | 联系电话:0660-8825552 |
传真:0660-8825552 | 邮编:516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