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13 至 2022-06-20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3070
项目名称: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25,000.00
最高限价(元):1,42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

二、预算:共计142.5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为切实保护农民及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本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但由于我市农村不动产房地数据分割管理、登记档案信息不全、登记数据长期未更新等原因,现有数据不满足不动产登记的要求,需开展沈阳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一)工作内容

已有宅基地调查成果28万宗,预估20万宗符合登记发证条件,本年度计划完成2.3万宗。

1、前期筹备与试点工作

(1)资料收集及实施方案编制:收集与整理历史遥感影像、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统一坐标系统及数据格式,开展基础数据分析。进行调研,完成登记服务保障的实施方案编制。

(2)试点工作:选定2个试点村开展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

2、登记数据分析整理

(1)宅基地使用现状梳理:结合宅基地调查结果并现场核查使用情况,逐宗梳理宗宅基地登记条件符合情况,形成宅基地使用情况分类数据。

(2)登记数据准备:按照CGCS2000坐标系,制作宅基地宗地图、房产分层分户图、界址点成果表。

3、日常登记技术保障

(1)窗口服务由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项目统一采购,受理农村不动产调查任务,提供一体化整合成果。

(2)更新权籍调查:由于调查数据现势性问题(地籍调查2015年完成、房屋图形2020年采集完成),部分宗地界址、房屋空间图形、权利人等信息已发生变化,需开展更新权籍调查。

(3)一体化整合:完成登记档案、登记信息与调查成果的数据关联,建立索引信息,补充录入房地各类面积、坐落等相关基础信息。

4、数据整理入库

按农村不动产数据入库要求,完成数据整理入库。

(二)数学基准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质量控制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项目质量管理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作业中完成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全部合格后提交甲方验收。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提高产品质量,实行“全员、全工序”的质量控制,上道工序成果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作业,各工序检查程序不得省略或替代。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九楼908室
联系方式: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024-31918381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话: 024-31918388-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声明:南方数码生态圈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浏览量:546
0
全部观点
新手55581 2022-06-14 12:59
阅读打卡
也想评论? 请先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