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2年度提供航拍摄影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度提供航拍摄影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6-20 至 2022-06-27
撰写单位: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度提供航拍摄影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提供航拍摄影服务机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1-00099
项目名称:2022年度提供航拍摄影服务机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作业设备

无人机平台、倾斜摄影相机、检查点测量设备、房角点测量设备、复合翼飞机平台、D-OP系列镜头。

★二、外业航飞参数

按照相关技术资料和要求,在遥控器中,导入测区KML格式范围线,进行飞行航线的规划和飞行参数的设置。

项目航线主要设计参数如下:

地面分辨率:1:500,;

地面误差率:1:500不大于10cm;

航向重叠度:80%

★三、内业作业参数

(1)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CGCS2000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成果数据格式:三维倾斜摄影成果数据格式为*.osgb; 正摄成果数据格式为*.TIF;航片成果数据格式为*.JPG;航摄成果数据格式为*.MP4G。

(4)保证交付成果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

四、能力

操作人员均具有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有丰富的征拆迁系统作业经验;可根据三维倾斜摄影出具符合行业认可的测绘图;具备独立申请苏区禁飞区飞行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市更新局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36号
联系方式: 024-29815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州广场A2座2-5-1
联系方式: 024-66765698
邮箱地址: TZ20171011@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0208028000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岩
电  话: 024-667656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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