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度宿迁市泗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039001002
泗阳县农业农村局的2023年度宿迁市泗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经宿泗发改投(2022)8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度宿迁市泗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阳县境内部分乡镇(具体以上级批复甲方确定)
1.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泗阳县。总规模约3万亩(实际面积以上级批复为准)。(具体以省、市、县级批复为准)
1.3 设计周期:(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进场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概算等全部资料文件;(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1.4 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2、项目建议书深度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3、需提供专业资质工程勘察测量报告。
1.3 设计周期:(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进场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概算等全部资料文件;(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1.4 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2、项目建议书深度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3、需提供专业资质工程勘察测量报告。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设计文件完成通过审查后付合同价的30%;
(2)工程完成90%时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
(4)余款在市级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2023年度宿迁市泗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位于泗阳县境内部分乡镇(具体以上级批复由甲方确定),总规模约1.5万亩(实际面积以上级批复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洪评报告、地质勘察、所有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一标段招标预算价: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95%,二标段招标控制价: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95%。
(2) 2023年度宿迁市泗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位于泗阳县境内部分乡镇(具体以上级批复由甲方确定),总规模约1.5万亩(实际面积以上级批复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洪评报告、地质勘察、所有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等)及有关技术资料。
二标段招标预算价: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95%,二标段招标控制价:农开工程概算程序生成的勘测设计费用的95%。
(3)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类别和等级:
(1)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以上工程勘察、测量资质,可以与勘察、测量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勘察、测量单位为联合体成员,且联合体成员(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人员)
设计单位若与勘察、测量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察的专业负责人及勘察的成员可由组成联合体的勘察单位提供;测量的专业负责人及测量的成员可由组成联合体的测量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其余设计专业负责人及设计的成员均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勘察或测量资质和相应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5.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有上述情形。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和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假借别人资质、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2万元,二标段:2万元;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的,须分别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信用报告等级为A1级的,该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30日 09:00至2022年10月11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下同)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 月25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有上述情形。
8、异议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联系人: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9.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527-85273257
9.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泗阳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于小松
电 话:0527-852732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文苑雅居南门西侧第二家
联系人:刘伟佳
电 话:15996765662
2022年09月2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