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岐村、晓岐村拆迁安置房及江口青州流流盘安置房多测合一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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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11: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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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26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 | ||
预算金额 | ¥27.0857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仪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695855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侯县南屿镇水西林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海峰、159591715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女士0591-83695855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高岐村、晓岐村拆迁安置房及江口青州流流盘安置房多测合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承辉(招)2023-074号
项目名称:高岐村、晓岐村拆迁安置房及江口青州流流盘安置房多测合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85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85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工程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高岐村、晓岐村拆迁安置房及江口青州流流盘安置房多测合一服务项目 |
1项 |
270857.5 |
270857.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4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前交付(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度及业主时间安排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B、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C、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需提前联系18359790313,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加盖公章,同时将《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标书转账底单扫描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fjchgcxm@163.com。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水西林13号
联系方式:唐海峰、1595917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峰路111号香开连天广场S-1#楼5层11-15办公室
联系方式:余女士0591-83695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仪凤
电 话: 0591-8369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