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LYHJZB2018-112754-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3436号
联系方式:金珂0437-5095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8-112754-Z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81126】-0028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针对仙人河底泥进行环保清淤及回填,估算工程长度6.5km,清淤总量约10万立方米。
2.3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项目地点:辽源市仙人河。
2.5勘测及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勘察、设计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及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排水或环保专业),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外阜投标企业报名须提供企业入吉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仙人河河道清淤及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3436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金珂
电话:0437-5095080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及设计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排水或环保专业),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外阜投标企业报名须提供企业入吉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