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J(采)23136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18万元
采购需求:
注: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 规格 |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 |
服务地点 |
包1 |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80000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4.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到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2 号(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登记报名,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2 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谈判保证金:
8.1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
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前。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永顺花园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邓女士
电话: 18159875686
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宗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2号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1379919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