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阳县高村镇丰涧村等5个乡镇2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2018年宜阳县高村镇丰涧村等5个乡镇2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县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一)项目名称:2018年宜阳县高村镇丰涧村等5个乡镇2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宜工交【2018】205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高村镇丰涧村、河战村、北王村、杜渠村、鲁村、牛峪村、叶沟村;韩城镇秦王村、仁厚村、苏河村;三乡镇吉家庙村;香鹿山镇楚凹村、东韩村、郭坪村、南留村、潘沟村、潘寨村、叶庄村、英桃沟村;盐镇乡李营村、盐高村、张沟村等5个乡镇22个行政村。

(二)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规模333.4973公顷,新增耕地133.3612公顷,新增耕地率39.99%。预算总投资1943.04万元。

(三)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四)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标段;监理期限为施工工期+1年保修期。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它工程。

(六)标段划分:共划分16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高村镇丰涧村项目区土地平整37.87亩(片区1),土地翻耕181.59亩(片区1),施有机肥54476.1公斤,3.5米宽宽田间道2280米,减速带8个,田坎栽植连翘2356株。

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高村 镇叶沟村109.53亩(片区2)、杜渠村土地平整54.47亩(片区4),高村镇叶沟村土地翻耕86.75亩(片区2)杜渠村土地翻耕145.17亩(片区4),施有机肥69575.4公斤(高村镇叶沟村26024.4公斤,杜渠村43551公斤),3.5米宽宽田间道914米,减速带6个(杜渠村),田坎栽植连翘9296株(高村镇叶沟村6358株,杜渠村2938株)。

三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高村镇牛峪村项目区土地翻耕327.14亩(片区3),施有机肥98141公斤,3.5米宽宽田间道1547米。

四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高村镇鲁村土地翻耕44.16亩(片区5)、河战村、北王村项目区土地翻耕366.53亩(片区6),鲁村施有机肥13247.1公斤,河战村、北王村施有机肥109957.5公斤,3.5米宽田间道1443米(河战村、北王村),项目区标志牌1座(河战村、北王村)。

五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高村镇河战村项目区土地平整72.05亩(片区7),高村镇河战村土地翻耕294.9亩(片区7),韩城镇苏河村土地翻耕81.67亩(片区8),高村镇河战村施有机肥88469.1公斤,韩城镇苏河村施有机肥24502.1公斤,高村镇河战村3.5米宽宽田间道1052米,韩城镇苏河村3.5米宽宽田间道754米,减速带4个,高村镇河战村田坎栽植连翘7416株。

六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韩城镇秦王村、仁厚村项目区土地平整79.69亩(片区9),土地翻耕315.71亩(片区9),施有机肥94712.9公斤,3.5米宽宽田间道1053米,田坎栽植连翘8046株,项目区标志牌1座。

七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韩城镇秦王村、仁厚村(片区9),3.5米宽宽田间道1220米,200米机井2眼,埋设地埋管2742米,架设高压线780米,配套变压器2座,低压线40米。

八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三乡镇吉家庙村项目区土地平整153.62亩(片区10),土地翻耕117.06亩(片区10),施有机肥35117.1公斤,3.5米宽宽田间道1548米,田坎栽植连翘8236株,项目区标志牌1座。

九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盐镇乡李营村项目区土地翻耕641.82亩(片区11),施有机肥192545.1公斤,3.5米宽宽田间道2328米,项目区标志牌1座。

十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盐镇乡盐高村项目区土地平整121.58亩(片区12),土地翻耕193.59亩(片区12),施有机肥58078.4公斤,3.5米宽田间道1261米,田坎栽植连翘7534株。

十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盐镇乡张沟村项目区土地平整254.19亩(片区13),土地翻耕201.07亩(片区13),施有机肥60322.11公斤,田坎栽植连翘16950株。

十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盐镇乡张沟村项目区土地平整319.38亩(片区13),土地翻耕252.65亩(片区13),施有机肥75793.49公斤,田坎栽植连翘21298株。

十三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香鹿山镇潘沟村、潘寨村项目区土地平整405.57亩(片区14),土地翻耕324.3亩(片区14),施有机肥97288.7公斤,3.5米宽田间道556米,减速带11个,田坎栽植连翘22968株,项目区标志牌1座。

十四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香鹿山镇南留村、东韩村土地平整35.59亩(片区15)、英桃沟村、郭坪村项目区土地平整191.69亩(片区18),香鹿山镇南留村、东韩村土地翻耕63.01亩(片区15),英桃沟村土地翻耕36.98亩(片区17),英桃沟村、郭坪村土地翻耕156.13亩(片区18),香鹿山镇南留村、东韩村施有机肥18902.3公斤(片区15),英桃沟村施有机肥11093.9公斤(片区17),英桃沟村、郭坪村施有机肥46837.8公斤(片区18),3.5米宽田间道569米,减速带8个(片区18英桃沟村、郭坪村),香鹿山镇南留村、东韩村田坎栽植连翘2300株(片区15),英桃沟村、郭坪村田坎栽植连翘8584株(片区18)。

十五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香鹿山镇楚凹村土地平整93.68亩(片区16),楚凹村土地翻耕97.81亩(片区16),叶庄村土地翻耕46.89亩(片区19),楚凹村施有机肥29342.3公斤(片区16),叶庄村施有机肥14068.4公斤(片区19),楚凹村3.5米宽田间道828米(片区16),叶庄村3.5米宽田间道406米,减速带7个(片区19),楚凹村田坎栽植连翘5012株。

十六标段: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至第六标段、第八至第十五标段资质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 项目管理机构六大员证书(安全、施工、质量、材料、造价、测量),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二)第七标段资质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证书(安全(水利专业)、施工(水利专业)、质量(水利专业)、材料、造价),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第十六段监理标段:

(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专业只须提供监理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四)除以上资质外所有标段都还需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来社保证明。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5) 2015年11月1日以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农田水利等)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 截止投标报名时,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18:00

(二)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yyggzyjyzx.com)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8937376)。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三)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锦屏大道东侧

联 系 人:刘鹏飞

电    话:13721656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95号国旅大厦七楼

联 系 人:徐飘逸

电    话:18137952093

邮    箱:lyqh0379@163.com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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