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永宁县闽宁镇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永宁县闽宁镇农房宅基地颁证项目
品目

C19040000

采购单位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永宁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10: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亚茹
项目联系电话 13209656628
采购单位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801620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55号宝湖湾62号楼5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09656628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0485

项目编号: ZXH(采)2026-001号

项目名称: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永宁县闽宁镇农房宅基地颁证项目

预算金额(元): 1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永宁县闽宁镇农房宅基地颁证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农房宅基地颁证项目 测绘服务 1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600000.00 项目总预算:1600000.00元/年,三年共计48000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1600000.00元/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3 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等相关类别,具备任一一项即可) 1.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3-03 18:00:00 至 2026-03-1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2.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2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2.3 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2.4 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 进行咨询。 2.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
联系方式: 0951-801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55号宝湖湾62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 1320965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叶璇
电话: 0951-80162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亚茹
电话: 1320965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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