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
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
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
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
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
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
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
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
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
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
然资房
采购位人盖
长
2026.年
日
| 项目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 标书份数 |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要求 | 响应情况(是否响应) | 偏离情况 |
| 1 | 采购内容 | ||
| 2 | 技术要求 | ||
| 3 | 服务期 | ||
| 4 | 付款方式 | ||
| 5 | 项目提交成果 | ||
| 6 | 约定事项 | ||
| …… |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如东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O二六年四月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4
第三章 投标须知 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负责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更新与维护,根据部省新政策新要求及我局业务需求,进行现有系统功能的更新调整完善,及时处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业务流程的正常办理;
(2)负责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维护,在甲方的授权下及时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更新、制图、服务、切片、统计、分析及数据配置管理等维护更新工作;
(3)协助检查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库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数据库故障,定期对数据库进行优化,提高数据库运行效率;
(4)按相关政策要求配合甲方进行数据批量处理工作,整个过程建立有关数据安全、备份、测试、验证、应急恢复等机制;
(5)定期进行数据的安全备份,提供备份说明与清单;
(6)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系统培训;
(7)基于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时段的服务保障工作;
(8)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 2026年4月16日。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资料费用:200元/套,由招标代理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收取,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楼6011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谈判)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5号
联系人:张欢
联系方式:1365628134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
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方式:18662855686/15906291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欢
联系电话:13656281349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简介
2019年7月1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38号)再次要求,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2019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19]170号)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自然资源信息化的建设力度,提出要建成以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为支撑,面向调查评价、政务服务和监管决策的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为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
2020年6月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达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推进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并加强“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建设,强化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应用,初步形成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一体化管理应用体系,推进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
为实现自然资源部的整体战略部署,充分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建成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大数据体系,基本形成“数据驱动、精准治理”的自然资源监管决策机制,提升如东县自然资源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2021年12月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建设了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形成了覆盖如东全域的空间现状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和管理类数据,建成了全面、翔实、准确的权威性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依托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了各类数据资源的发布、展示、共享与分析应用,对业务管理系统形成了有效支撑。
目前,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行良好、应用全面,为保障平台实时、有效的数据更新和业务维护,现开展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工作。
二、采购内容
1.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负责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更新与维护,根据部省新政策新要求及我局业务需求,进行现有系统功能的更新调整完善,及时处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业务流程的正常办理;
(2)负责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维护,在甲方的授权下及时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更新、制图、服务、切片、统计、分析及数据配置管理等维护更新工作;
(3)协助检查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库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数据库故障,定期对数据库进行优化,提高数据库运行效率;
(4)按相关政策要求配合甲方进行数据批量处理工作,整个过程建立有关数据安全、备份、测试、验证、应急恢复等机制;
(5)定期进行数据的安全备份,提供备份说明与清单;
(6)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系统培训;
(7)基于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时段的服务保障工作;
(8)其他相关服务。
三、技术要求
1.技术指标
(1)系统需支持各类GIS平台及相关数据服务接入,版本以用户规定版本为准。
(2)空间数据库的设计应遵循OpenGIS标准。
(3)系统同时支持B/S和C/S应用的软件体系架构。
(4)系统支持TB级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能力,能实现快速浏览访问各类地图,请求响应时间达亚秒级。
(5)系统架构中各层采用成熟的、符合技术标准服务器、中间件、大型数据库产品。
(6)系统支持分布式部署,分散负载,解决高并发的问题。
(7)系统平台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包括 Windows(Server2008、Server 2012 等系列 )。
(8)具有大数据量的处理能力,能满足单表千万条记录的信息处理能力。
(9)具有友好的操作界面和管理界面,提供便捷简单化的操作方式。
(10)系统支持上百人同时登录系统,系统的登录时间在标准配置下应运行、流畅、稳定,系统常规操作不出现让操作人员无法承受的等待现象(小于 3 秒),大数据量计算平台提供进度状态提示。
(11)业务数据单条信息检索页面显示时间少于 3 秒,复杂检索结果的页面显示时间少于5 秒,常规空间数据检索时间少于 10 秒。
(12)GIS 数据常规操作小于 5 秒单条记录更新或写入时响应时间小于5 秒。
(13)系统完全备份时间小于2 小时,系统完全恢复时间小于5 小时。
(14)系统应保证Window XP、windows7 32位和64位、Windows Vista等主流的客户端的正常使用,浏览器应支持通用版本。
(15)系统能够适应当前各种主流的计算机类型和外部设备。
2.数据标准依据
(1)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2)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3)LY/T 2169-2013 林业数据库设计总体规范
(4)LY/T 2184-2013 森林资源数据库分类和命名规范
(5)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6)TD/T 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7)DZ/T 0352-2020 城市地质调查数据内容与数据库结构
(8)DZ/T 0226-2020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
(9)DZ/T 0350-2020 矿产资源规划图示图例
(10)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21版)
(11)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2021)
(12)HY/T 0332-2022 海洋大数据标准体系
(13)TD/T 1083-2023 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
(14)TD/T 1084-202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
(15)HY/T 0366-2023 海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16)江苏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3年报批版)
(17)江苏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3年报批版)
(18)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2023年报批版)
(19)TD/T 1015.1-2024 地籍数据库 第 1 部分 不动产
(20)TD/T 1015.2-2024 地籍数据库 第 2 部分:自然资源
(21)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规范(征求意见稿)(2024)
(22)耕地占补平衡数据库规范(2025征求意见稿)
(23)国土空间“三区三线”数据规范(2025征求意见稿)
3.文件依据(国家、部级)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30号)
(2)自然资源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
(3)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2024年2月)
(4)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自然资发〔2024〕57 号)
(5)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技术规范》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4〕59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544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301号)
4.文件依据(省级)
(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77 号)
(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09 号)
(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苏发〔2023〕14号)
四、服务期
维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项目提交成果
项目成果主要是数据成果和文字成果。所有成果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整理、备份,并将最终成果提交给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软件及数据成果
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图形矢量成果数据库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地理数据库、土地调查数据库、林地资源数据库、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三区三线数据库、业务管理数据库等;
2.文字成果
(1)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技术方案;
(2)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3)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4)如东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用户手册;
(5)其他项目相关技术文档。
六、付款方式
服务期满一年后,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合规全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款项。
七、约定事项
1、本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额。
2、本项目最终成果的检查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其经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由于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 “采购人”为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标人”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谈判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3.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4.无论投标人成交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⑴资格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数量及密封、标记情况;②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⑵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②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3.谈判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并与合格投标人逐一进行商务和技术谈判。
⑴在谈判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采购项目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商务和技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向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宣布本采购项目的最终采购需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价(含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谈判内容及相关项目要求,在最终报价时对每个供应商是一致的。
5.合格投标人对投标项目作出现场报价。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现场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最终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小于前次报价。
7.成交供应商有涉及对标书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8.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9.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
⑴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⑵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⑶投标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⑷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谈判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⑸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超过了本项目的采购预算的;
⑺未按现场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⑻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过期资料的;
⑼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⑽投标人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⑾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⑿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⒀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的。
(14)异常低价审查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⑤谈判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谈判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谈判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谈判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
(1)经谈判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最高限价,是指针对本采购项目制定的最高成交控制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开标前不对外发布,评标时作为定标的依据。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五、谈判报价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现场谈判和报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含澄清、承诺、报价等)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非最终投标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现场谈判中作出的最终现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同时注明所投品牌。
5.投标人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7、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谈判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8.谈判小组可以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9.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面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谈判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10.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1.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前一轮报价(即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1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终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终总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谈判)保证金执行。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
(3)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4)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5)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6)供应商与谈判专家、采购人恶意串通,或向谈判专家、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9)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4.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16日下午2:30-3: 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楼6011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5号)。
5.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谈判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6.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验收。如供需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2.付款: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按规定向采购单位进行资金结算。
八、其它说明:
1.无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2.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概不退还,不解释落标原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书面答复。
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为:中标价*1.13%,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此费用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准备好代理费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束后向代理单位缴纳。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正本”一套、“副本”二套,用档案袋密封,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按照序号装订。
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必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带至谈判现场备查);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三);
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
6.*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五);
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8.*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七);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八);
10.*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九);
1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说明(如有)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附件一: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授权书声明:
我(姓名) ,系(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的投标报价,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切事宜。
授权委托人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报价、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 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附件三:
投标函
致: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如东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采购文件,我方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谈判开始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
报 价 一 览 表
名称:如东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维护更新项目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报价非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现场报价单为准。
2.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未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万元,本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人的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5万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金额为:中标价*1.13%,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此费用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准备好代理费用,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束后向代理单位缴纳。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商务偏离表
注:
1.投标响应情况应按要求填写,如无特殊要求说明的可填“完全响应“。
2.如投标货物的相关项目要求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则投标人必须填写此表。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偏离情况分为“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填写。采购人不接受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九: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
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