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采购公告
摘要:

天元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

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人名称)的 天元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天元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株天财采计【2026】000030号

3、委托代理编号: LWCGZZ26-0204-0305

4、采购项目预算: 44.7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无特殊情况外,5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

期限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天元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第二次)

天元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第二次)

详见谈判文件

5个月

44.78

44.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中小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供应商应当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测绘(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资格业绩:谈判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三年内,供应商应当具有一个协助(配合)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在内的不动产登记办证服务相关项目业绩。注:须提供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的判定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须包含关键性内容,无法体现关键性内容的,须额外提供其他佐证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说明)资料、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官网公示网页截图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胶装成册并按顺序编制页码,一式叁份,原件备查(如需)。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6 月8日至 2026 年 6 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的上午0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6室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确定邀请供应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6室

方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文本的形式由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258466491@qq.com发送,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邀请的邮件回复信息进行文件获取,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46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彭卫星

2、电话:0731-288964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源局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199号

(3)联系人:陶钧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685191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6室

(3)联系人:彭卫星

(4)邮 编: 412000

(5)电 话: 0731-28896415

(6)电子邮箱:2584664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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