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彭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彭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选定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为彭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代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支付。
一、比选项目名称
彭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单位比选。
二、服务项目内容
(一)服务地点:彭州市
(二)服务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彭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761.7034万元,最高限价:761.7034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比选工作程序
发布比选公告、现场接受相关资料、评审工作小组综合评审、结果公示、发送中标通知书、签订代理合同。
五、比选要求
(一)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综合各方面情况,综合得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中选。
(二)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具备编制采购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尤其是在代理采购技术服务领域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经验,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能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采购工作任务。
六、参选机构必须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申请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文件一式5份,密封递交。
(一)资格及资质证明文件:
1.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备案文件或截图(截图须完整显示机构名称及登记状态)。
4.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函。承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证明。包括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如有)、法律顾问聘用协议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
6.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实景图片等)。
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五年(2020年至今)独立完成的政府委托代理项目业绩材料。凡项目名称或服务内容包含“土地确权”“农村承包地延包”“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关键词的,单独列出。
(二)服务响应及报价文件
1.报价单(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等标准,说明下浮率及报价);
2.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一式5份)递交至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农经科。截止时间:2027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二)如需有疑问请致电或到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咨询。
(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87121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