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新区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沈抚新区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LNSYGL-2018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赫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2468-5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 沈抚新区金枫街与浑南东路交汇处通航大厦

联系方式:朱文卓024-67890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赫 024-23382468-529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4号A12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项目;

2.招标人: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3.项目地点:辽宁省沈抚新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辽宁省沈抚新区全域17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项目。为满足沈抚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需要,现对服务沈抚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土地测绘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中标入围单位2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甲级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定其投标处理;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文件。(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4号A12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注册测绘师证书(提供http://rsurveyor.nasg.gov.cn/XZSP/网站注册测绘师查询结果),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文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投标服务大厅(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沈抚新城房产交易大厅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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