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要求,支持房地类国有资产更好盘活利用,推动解决房地类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草拟了《江西省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要求,支持房地类国有资产更好盘活利用,推动解决房地类国有资产权属不清、权证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草拟了《江西省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为期15天,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局9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西省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南》反馈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xsqqdj@126.com。
如认为《江西省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于2026年11月20日前反馈。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0791-86711875
附件:《江西省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确权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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