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增减挂钩项目用地测量及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 135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延津县增减挂钩项目用地进行测量及方案编制工作。
四、项目预算金额:52.378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需包含以下专业: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
7、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不足3年者,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10 月19 日 8:30 时至 2018 年 10月 25 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10 月19 日 8:30 时至 2018 年 10月 25 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项目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11 月 8 日 9:30 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延津县建设路
联 系 人:张娟 电 话:18568256710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牧野区荣校东路599号
联 系 人:娄静 电 话:0373-5836119
十一、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