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招标人为平舆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舆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CG--G107-171
三、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平舆县不动产登记需要,在平舆县全县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
1、计划完成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完成;
2、标段划分:共分十个标段。
一标段:玉皇庙乡、庙湾镇;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395.878万元。
二标段:古槐街道办事处、清河街道办事处、阳城镇;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338.591万元。
三标段:射桥镇、十字路乡;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336.148万元。
四标段:辛店乡、老王岗乡、李屯乡;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370.681万元。
五标段:万金店乡、双庙乡;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294.655万元。
六标段:郭楼镇、万冢乡;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344.705万元。
七标段:东和店镇、杨埠镇;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431.780万元。
八标段:高杨店乡、东皇街道办事处;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标控制价金额:360.709万元。
九标段:西洋店,全县合库;工作内容:在标段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基础上,补充其上附着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信息和新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完成平舆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数据整合和权籍调查、数据汇交、入库等、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材料,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县各标段数据合库;招标控制价金额:314.222万元。
十标段:全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全过程质量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金额:38.438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第1~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须具有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子项);第9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须具有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子项);第10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须具有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监理子项);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或具有测绘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三个年度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附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单位的无行贿承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真实,所造成后果投标企业自负;
7、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确权项目(使用权确权、房产确权等)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分包、转包。
注: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报其中一个标段。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www.zmdggzy.gov.cn/),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以上要求报名后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开标后组织的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说明: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政府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徐股长
电 话:15839661588
地 址:平舆县工业大道19号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30396157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监督方:采 购 办
电话:0396—5027396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