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预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标范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及监理项目;

2.2采购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165号

2.3包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包:胙城乡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同时完成全县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库质检和项目验收工作;建立全县农村房屋权籍纸质材料数字化资料信息库,并建立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关联;

二包:马庄乡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三包:魏邱乡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四包:石婆固镇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五包:司寨乡和城关镇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六包: 僧固乡、王楼镇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七包:丰庄镇、东屯镇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八包:小谭乡、榆林乡的房屋权籍调查和新增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对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核实、权籍信息叠加整合服务,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和整理归档等工作,并配合一包完成项目质检和验收工作

九包:一至八包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全过程质量监理服务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57.18万元;

2.6 服务地点:延津县境内;

2.7 采购范围: 

一包-八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数据库建设、纸质材料数字化证书打印以及整理归档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包:一至八包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全过程质量监理服务

2.8 服 务 期:一包至八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包

九包:本项目实施全过程。

2.9.质量要求:一包~八包:符合《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2015]9号、《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技术细则》(豫不动产登记联办发〔2018〕1号)等国家规范及和河南省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核查、验收;九包:合格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包至八包

(一)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被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如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四)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九包

(一)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人须具有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不动产监理)。

(二)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三)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四)投标人需出具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资料在投标期间无变化承诺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3.4投标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特别提醒:注:一个供应商允许报多个标段,只能中1个标段。若一个供应商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按1、2、3、…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推荐该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在其它标段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则其它标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标段其它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4.3投标报名时间: 2018  12   21   8:30 时至 2018  12    27   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12    21   8:30 时至 2018  12   27     17:30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项目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5.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5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1    10   9:30  时。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延津县建设路

联系人:刘海滨  联系电话:0373-7633557

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雅雯   联系电话:1833970926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北康平路西15号楼3单元18层1813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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