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测绘)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测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测绘)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13001282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昌平区政府街10号

联系方式:何工13001282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鑫130012823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测绘)

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面积约150.91亩

3、招标内容: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测绘)总面积约150.91亩,其中涉及百善镇约9.84 亩,城北街道办事处约8.47亩、城南街道办事处约36.61亩,南口镇15.96亩,南邵镇约27.71亩,沙河镇约27.84亩,兴寿镇约14.53亩,延寿镇约6.43亩、马池口镇约3.52亩,最终施工地块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4、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金额:约11.23万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丙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形测量)或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承担过的近三年(2015年 12 月01 日至2018年 11 月 30 日)类似工程测绘经历的业绩;拟派测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测绘工作3年以上;4、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5、近三年( 2015年12月0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3:45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3:45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化会议中心-会议楼-4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 2018  12  21 日至 2018  12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3、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近三年(2015年 12 月01 日至2018年 11 月 30 日)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一个工程);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备注:

1、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对未入围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本次招标由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统一委托组织招标,最终由本项目涉及的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测绘合同。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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