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舞钢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舞钢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舞钢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8】 第147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舞钢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建设里程总计为396.184公里(八台镇69.413公里、枣林镇82.935公里、武功乡29.578公里、庙街乡24.101公里、杨庄乡46.207公里、尹集镇46.062公里、尚店镇71.252公里、铁山办事处4.217公里、矿建办事处18.321公里、红山办事处4.098公里)。
项目全线设有桥梁1251米/38座,大桥127米/1座,中桥764米/17座,小桥360米/20座,养护站2处。另应对与其他道路交叉处加铺转角处理,根据沿线地形条件设置标志、标线、防护、停车休息区等交通安全设施,结合地形沿线进行合理的绿化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合同段。
第一标段: 合同段编号为:NCL-SJ01,包含八台镇、枣林乡、庙街乡、杨庄乡、铁山办、红山办、矿建办、武功乡;
第二标段:合同段编号为:NCL-SJ02,包含杨庄乡、尹集镇、尚店镇。
2.7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两项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的书面声明,并具有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时,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2017年度的);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绑定。于2019年1月4日00时00分至2019年1月10日23时59分,在舞钢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绑定”请参考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的相关说明。
4.3招标文件费:3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 9 时 3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舞钢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舞钢市文化大楼16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8127772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5-7022760 175895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