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黄陵县水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黄陵县河道划界确权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陵县河道划界确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LHDHJ-01
三、采购人名称: 黄陵县水务局
地址:黄陵县高阳路14号
联系人:张宴蕾
电话:0911-521229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凯发大厦1209室
联系人:经办账户
电话:029-62675121
传真:029-6267512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黄陵县河道划界确权项目1项
项目概况: 黄陵县河道划界确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800023.92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需含工程测量专业)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9 09:00:00至2019-01-0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经济开发区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608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8 10: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经济开发区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6楼会议室1602
3、开标时间:2019-01-18 10: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经济开发区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6楼会议室160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2675121
2、开户名称: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3700000609024536704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