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平原湖一期亮化提标改造工程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规模:平原湖及其驳岸总体面积约为50公顷,驳岸长度约为4千米,亮化工程覆盖整个平原湖及其驳岸 。
2、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勘察、测量、设计、审图、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3、项目总投资:约990万元。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平原湖公园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毗邻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西邻经六路,东邻经八路,用地面积约400亩。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确定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该项目相应的承包能力。
2、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②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企业2015年度—2017年度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处于盈利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社保证明: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8:30分至2019年1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9日8:30分至2019年1月15日18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29日9时00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0373-3686158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杨森
电 话:0373-3686363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路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李灵杰
联系电话:0371-55001513/55001516/13262001116
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