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汉中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江沙沿沟口至褒河口段生态湿地项目(沙沿沟口至高铁桥段)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江沙沿沟口至褒河口段生态湿地项目(沙沿沟口至高铁桥段)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汉中市-2018-00008
三、采购人名称: 汉中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916-260623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429763020
传真:0916-253399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汉江沙沿沟口至褒河口段生态湿地项目(沙沿沟口至高铁桥段)设计1套
项目概况: 汉江沙沿沟口至褒河口段生态湿地项目为天汉湿地公园向上游延伸续建,东起龙岗大桥上游沙沿沟入汉江口,西至褒河入汉江河口,全长约7公里。按照分期实施的原则,本次设计招标为汉江沙沿沟口至高铁桥段生态湿地部分,长度约2公里,面积约67公顷。设计范围:东至汉江沙沿沟入河口,西至汉江高铁桥上游约500米,南、北至汉江堤防。
项目用途: 用于继续建设汉江天汉湿地公园。设计内容:1.场地勘察与测量;2.公园规划与可研报告;3.景观工程及配套设计;4、防洪影响评价专题、水资源论证专题、水土保持专题、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社会影响评价、规划同意书(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7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提供国家规定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1-21 08:00:00至2019-01-2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楼
3、文件售价:
每套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2-26 09:00:00
2、投标地点: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楼704
3、开标时间:2019-02-26 09:00:00
4、开标地点: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楼70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29763020
2、开户名称: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开发区分理处
4、账 号:6105016571110000029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