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名称: | 哈滨线哈德门沟至梅力更段(防火通道)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700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资质: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01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的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工作业绩、要求信用查询截图;(4)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27日 17: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3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侧、社保局东侧)包头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侧、社保局东侧)包头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 | ||||||||||
采购人地址: | 九原区沙河镇健康路七号街坊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琛香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618786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729 0004 3410 901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李玲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888103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x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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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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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地址和方法: 1、查看公告信息及报名,请使用使用浏览器打开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 2、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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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