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SGTH00G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海月、张闯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773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通榆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魏新航 0436-4306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海月、张闯 0431—8117733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编号:SGTH00G1901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已由通政函{2018}5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财政自筹,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完工后三年结清工程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及监理。

2.2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发包价、标段所在区域、工作内容、资质要求:

标段

划分

建设地点

发包价

(万元)

标段所在

区域

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01标段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1843.9190

新华镇大有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02标段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01.4130

新华镇大有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03标段

通榆县团结乡民主村、胜利村和前屈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2484.8433

团结乡民主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04标段

通榆县团结乡民主村、胜利村和前屈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120.3188

团结乡胜利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05标段

通榆县团结乡民主村、胜利村和前屈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三)

1698.3479

团结乡前屈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06标段

通榆县团结乡民主村、胜利村和前屈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四)

517.8432

团结乡民主村、胜利村、前屈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07标段

通榆县边昭镇铁西村、五井子村和腰围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2310.9094

边昭镇铁西村、腰围子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08标段

通榆县边昭镇铁西村、五井子村和腰围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2557.5107

边昭镇

五井子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09标段

通榆县边昭镇铁西村、五井子村和腰围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三)

353.3277

边昭镇铁西村、五井子村、

腰围子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10标段

通榆县兴隆山镇交尔格庙蒙古族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2184.0008

兴隆山镇交尔格庙蒙古族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11标段

通榆县兴隆山镇交尔格庙蒙古族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314.5424

兴隆山镇交尔格庙蒙古族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12标段

通榆县新华镇强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984.1959

新华镇强胜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13标段

通榆县新华镇强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15.7934

新华镇强胜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14标段

通榆县什花道乡襄平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1587.9511

什花道乡

襄平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15标段

通榆县什花道乡襄平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32.5836

什花道乡

襄平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16标段

通榆县双岗镇林海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1953.7994

双岗镇林海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17标段

通榆县双岗镇林海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32.5253

双岗镇林海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18标段

通榆县八面乡明兴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798.8866

八面乡明兴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19标段

通榆县八面乡明兴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46.4533

八面乡明兴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20标段

通榆县苏公坨乡农牧村和乔围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1334.1050

苏公坨乡农牧村、乔围子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1标段

通榆县苏公坨乡农牧村和乔围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40.6586

苏公坨乡农牧村、乔围子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22标段

通榆县兴隆镇林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1882.7757

兴隆山镇

林茂村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3标段

通榆县兴隆镇林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125.8278

兴隆山镇

林茂村

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24标段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监理(一)

384.9112

边昭镇、什花道乡、双岗镇、八面乡、苏公坨乡

施工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5标段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监理(二)

421.0593

兴隆山镇、团结乡、新华镇

施工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电力工程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存在不确定因素,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是预算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农民实际拆旧区范围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但因工程量增加而导致超过发包价部分不予增加。

2.4 施工计划工期:2019年4月1日开工,2019年5月31日竣工。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行业《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的其他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

3.3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每个施工合同标段至少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另外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2018年1月-2018年12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5 投标单位2016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016、2017、2018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招标人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作为押证根据,押证范围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随机抽取、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和开标时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12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3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

3.14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1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6 从投标报名开始,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该企业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黑名单。

3.17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 1 个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所参加标段),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及授权内容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公证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报名时须提供公证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无须提供);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职称证和岗位证;

(10)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

(11)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须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

(12)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2018年1月-2018年12月),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13)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1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

(1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4.2 招标文件售价:02、09、11、13、15、17、19、21、23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01、03、04、05、06、07、08、10、12、14、16、18、20、22、24、25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10时,随机摇球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10时,地点为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魏新航

地    址:通榆县国土资源局

电    话:0436-430601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海月、张闯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电    话:0431—8117733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3.3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二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每个施工合同标段至少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另外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6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工作经验5年。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一年社保(备注:2018年1月-2018年12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3.5 投标单位2016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016、2017、2018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招标人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作为押证根据,押证范围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随机抽取、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11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和开标时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3.12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13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3.14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15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3.16 从投标报名开始,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该企业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黑名单。3.17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 1 个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28.50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02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02、09、11、13、15、17、19、21、23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01、03、04、05、06、07、08、10、12、14、16、18、20、22、24、25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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