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摘要:
项目名称: 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01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从事地籍测绘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证;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6月至今)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7)土地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8)类似业绩;(9)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勘测定界报告的编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6月22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2006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东副楼三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东副楼三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联系人: 张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08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700180100932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张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208977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勘测定界).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7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474237 服务 1.0 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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