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需求评审公告
摘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
品目
采购单位 浮山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19年03月20日 20:12
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01日 08:00
预算金额 ¥30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志鹏
项目联系电话 0357-3307293
采购单位 浮山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浮山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7-8122437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滨西佳园25号楼1单元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7-3307293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浮山县自然资源局拟对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采购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委托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浮山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

三、采购预算:3060万元

四、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个行政村境内,建设规模为868.20hm2,新增耕地46.50hm2,建设主要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浮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4720998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采购项目名称

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

行政区划

临汾市浮山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财政预算金额

3060万元

联系方式

浮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4720998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303472072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区位于浮山县张庄乡葛村等9个行政村境内,建设规模为868.20hm2,新增耕地46.50hm2,建设主要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邹敬东

临汾市高级技工学校

高级讲师

13008025068

裴永武

临钢设计院

注册类

18635705813

白大强

临汾临飞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程师

13835385309

专家论证意见

1、该项目属于浮山县政府政策扶持项目。

2、项目建设涉及的数量、功能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项目的实施可实现提质改造、新增耕地等功能目标。

专家签字

裴永武 邹敬东 白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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