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基础平台(一期)技术服务项目
四、采购服务期限:系统上线之日起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五、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试运行及接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区可免费申领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系统软件运行所需的软硬件支撑环境及软件安装、部署、培训、增加功能等技术运维服务。
1、提供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下发系统(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的本地化部署。
2、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础上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流程梳理和改造,对表单、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和适应性配置。
3、对本地化部署的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测试,并持续修复系统存在的问题,直到正式上线运行,调整和优化业务流程,以满足合作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需求。
4、用户培训,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系统使用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业务咨询、业务辅助、失误修正等。
5、提供项目平台维护服务,包括系统调整安装部署、配置维护、系统用户培训、业务咨询、系统适应性调整、数据统计分析、应用性能优化、系统巡检、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系统移植等服务。
6、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针对系统使用中反馈的问题,持续处理;对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维护。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有参与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系统开发的企业、机构优先。
七、供应商报价:
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报价需为包干价,供应商需自行解决食宿、交通、人员等费用安排。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19日8:30至2019年7月25日18:00期间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2930840002@qq.com
八、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九、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厅 4楼南侧
联系人: 杨姗 电话:0755-22108333转8252
手机:18702600301 邮编:518200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