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于家镇人民政府榆树市卡岔河水系于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榆树市于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卡岔河水系于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卡岔河水系于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LYDZB2019-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44054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于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榆树市于家镇

联系方式:佟先生 139440545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玓 0431-83832419

代理机构地址: 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南门村办公楼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榆树市卡岔河水系于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YDZB2019-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卡岔河水系于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榆发改审字【2019】41号文件、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于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榆树市卡岔河水系于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

新建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 300 吨/天,远期设计规模 600 吨/天,近期实施按 300吨/天建设,预留远期用地,近期占地面积为 1440 平米。其处理工艺主要为粗、细格栅+集水井+进水调节池+集装箱一体化设备+混合絮凝+纤维转盘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

管网部分:清淤 d300 污水管线 3243m;更换破损 d300 污水 管线 500m;新建 d300 污水管线 782m。

拆除和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 4000 ㎡。

项目投资:665.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1.6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

2.4 建设地点:榆树市于家镇。

2.5  项目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6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对设计的要求及污水水质排放标准,满足项目规定达标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的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或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同类或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且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同类是指包含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

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1投标人企业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2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名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现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3.14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1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 16至2019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南门村办公楼二楼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处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或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体现项目名称和中标金额);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管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8、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财务审计报告;
    9、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原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半年社保(备注:近半年指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项目管理人员指: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时30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zb.jljsw.gov.cn/html/index.ht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于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139440545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

联系人:王玓

电话:0431-8383241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年9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5.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南门村办公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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