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安基于地理信息的实战服务平台(纵横工程)的招标公告
摘要: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公安基于地理信息的实战服务平台(纵横工程)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19-G-083

2.招标内容:苏州公安基于地理信息的实战服务平台(纵横工程)

3.招标需求:

(1)建设背景

大数据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数据相关技术的发展不仅深刻的改变着公安行业的工作内容和方式,也成为洞察与应对各项影响公安行业宏观和微观变化的有力武器,公安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大势所趋。2018年伊始,公安部正式成立全国公安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以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有大的提升。

苏州市公安局一直对科技信息化高度重视,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加大对公安信息化建设投入,为苏州公安信息化积累了丰厚的家底。但是由于单纯外延式发展,也出现横向业务无关联,纵向数据不打通的问题,各警务应用之间形成了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孤岛”,数据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造成警务资源极大浪费。各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未能形成合力,不能发挥最大效能。

为打破这种数据壁垒,苏州市公安局围绕公安部“数据警务、智慧公安”整体部署和江苏省公安厅智慧警务建设总体要求的探索实践,经过近一年的顶层设计、研究论证、优化完善和试点应用,逐步走出一条苏州公安的智慧警务创新之路——纵横工程。

纵横工程一期项目紧紧围绕大数据服务公共安全实战场景的建设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成了大数据平台与云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公共安全数据资产共享与服务中心。科学汇聚多源、多形态的内外部数据,聚焦公安数字化转型中掌控多源数据,使数据基础建设和公安实战深度融合,形成扎实的数据技术能力,支撑更加精准、实时、协同、统一、快速的未来智慧公安。纵横工程二期项目将在一期的基础上继续以可视化、扁平化、集约化、精细化、智能化为标准,依托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横向实现动态的警力、事件、人员,以及静态的地址、区域、单位、设施等警务和社会数据的“全要素数据上图”,全面共享使用数据。纵向通过整合、建设各警种主要业务应用,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上通过图层数据应用贯通业务,实现“全警种业务上图”,服务于打、防、管、控、督、服等工作。通过纵横交汇重新打造苏州公安统一门户,构建涵盖全警种的智慧应用整体建设框架,使得纵横工程成为苏州公安智慧警务全局型、基础型、统领型工程。

(2)建设目标

苏州市公安局纵横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是在纵横工程一期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围绕省公安厅智慧警务、数据赋能总体要求,结合苏州实际持续打造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警务大数据服务和应用基础平台,打通警务全息数据汇聚展示到应用实战的全流程。纵横工程二期建设总体目标,具体来讲就是在纵横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做强纵横警务主体架构这一核心支撑,持续聚焦“纵横数据层全要素叠加继续完善、纵横应用层全链条管理继续推进、纵横情报层全信息融合继续深入、纵横业务层全警种覆盖继续扩大”四个维度要素实现,最终是要构建纵横警务生态圈,解决科技信息化条块割裂、系统林立、数据分散、效能低下等情况,真真切切地做好智慧警务基础性、前导性工作。

(3)建设原则

3.1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系统在满足当前功能需要的前提下,本着高定位、高起点的指导思想,使系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同时能方便地向更高一级网络结构扩展以及系统软件的升级和改版。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紧跟技术发展趋势,结合信息化建设实际,科学规划建设,按照“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建设思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建设任务和要求,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整个项目建设。

3.2规范性原则

进行全面需求分析,把握业务实质,遵守业务操作规范,遵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行业规范标准,设计标准的信息分类编码体系,规范系统数据库,形成全局统一的操作模式、报表表式,建立开放式、标准化的系统数据输入、输出格式等。

3.3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是本系统设计时要遵循的首要原则,系统功能的实用化是衡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是本系统能否为指挥实战提供帮助的一个重要方面。本项目紧紧围绕当前公安工作的迫切需求,坚持以实战服务的指导方针,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加快建设和完善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社会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急需的应用系统,积极推进信息资源的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

3.4标准化和可扩展性原则

在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标、部标、行标优先级进行标准化管理,优先采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采用公安部标准,国家标准和公安部标准都没有的情况下采用行业标准,以确保平台各功能体系具有良好的兼容能力,实现与多种技术和软硬件平台的有机集成,并为组件化的设计路线提供技术保证。在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可扩充性,从而确保新功能、新业务的增加在原有的系统平台上扩展和实现。

平台应采用模块化、组件化的体系结构,在技术架构和设计模式上保证技术的延续性,灵活的扩展性和广泛的适应性,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用户在数据及业务功能扩展方面的需求。采用面向对象的支撑平台和运行、开发平台,提高软件的可靠性、可继承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采用“自上而下”的整体设计方法、“自下而上”的实现方式,即整体规划,分布实施,使得系统按照系统工程的特点分期、分批逐步建设和完善。

3.5安全可靠性原则

选择成熟实用的技术路线,适度采用符合技术发展方向、先进的信息技术,保证技术升级的连续性、稳定性、可靠性。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产品,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故障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增强运维智能化和快速处置能力。本项目将涉及各类公安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信息资源,在安全性上具有不同等级要求。因此,必须通过数据层和应用层的严格授权管理来控制各类用户对不同安全等级数据的查询访问和功能应用。

安全可靠性是系统性能好坏最为关键的一环,需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全管理手段,可靠的数据存储方式和系统运行机制。系统必须有足够的稳定性,在发生意外的软硬件故障、操作错误等情况下,能够很好地处理并给出错误报告。具备统一完善的多级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数据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

(4)建设内容

纵横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纵横三级门户。

纵横二期持续扩大纵横门户及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的三级门户,贯通便于日常使用,为真正一线作战赋能;

2)纵横移动地图应用——纵横APP。

纵横APP进一步丰富地图应用支撑,全面拓展警务地理系统在移动警务端应用,充分发挥纵横门户可视化、扁平化、智能化的优势。

3)纵横智能化分析和交互可视化展示。

运用先进智能的可视化展示技术,实时动态监测展示警务大数据基本概况,全面展示信息资源、系统应用、实战成效等内容。

4)纵横大屏可视化内容。

大屏可视化内容建设包括优化大屏建设内容以及动态三维效果,并扩大静态组织及动态警力资源、警情事件等警务的“纵横数据”的综合呈现。

5)纵横警情分布推送跟踪系统。

警情分布推送跟踪系统实现接处警可视化、快速化,各部门、各通讯系统快速联动,快速响应,提高警务部门应急处理能力

6)纵横API网关。

构建全新的纵横API网关平台,提供轻量、高性能的API网关服务,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端到端管理。

7)纵横地图开发服务。

开发手机/PC端地图开发接口,用于各业务条线系统开发支撑 。

8)纵横平台点位管理系统。

点位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纵横数据基础,形成可持续的数据资产良性纠错机制,。

9)纵横含地址历史数据处理服务。

对于含地址的历史数据,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数据处理,建立一套统一通用地名地址库,作为一切地名地址数据空间化的基准。

10)地名地址匹配引擎

将非标准地址,通过实时地名地址匹配引擎实现空间化,输出标准地址以及该地址对应的空间信息。实时地名地址空间化匹配引擎是数据上图的基础匹配工具,为图上作战赋能。

11)纵横平台规划设计

整体规划设计,包括软硬件规划、系统规划,门户内容规划,同时需对平台提供系统安全及保证体系的规划设计。

12)纵横平台集成服务管理

纵横平台集成服务管理包括各软件系统集成,即将各个分离的软件、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平台之中的服务。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并交付使用。

(6)售后服务: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8投标单位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4.9投标单位具有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5.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5.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

5.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5.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2019年11月12日14:00~14:30时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 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 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6.5联系电话:13338693987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14:00~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9、本项目预算为:柒佰柒拾玖万壹仟元整(?7791000.00)。

最高限价:柒佰柒拾玖万壹仟元整(?7791000.00)

10、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曹礼峰

电话:0512-65225661-22175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11、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传真:0512-65231143

1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4、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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