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创鑫公招(服务)2019-09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一 | 1 | 3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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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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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二 | 1 | 245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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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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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三 | 1 | 20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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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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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四 | 1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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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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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青海(http://www.qh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其他资质条件: 包1、包4: 投标人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包2: (1)投标人至少从事过一项土地资源数据处理与分析相关项目;以生效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从事过一项土地资源研究项目;以生效的合同彩色复印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包3: <1>投标人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须包括地图编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测绘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22 至 2019-10-28 17:3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五四大街2号4楼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企业介绍信、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邮购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1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七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11-11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七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一 | 60000 |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 0000 0000 1905 3 | 转账、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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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二 | 45000 |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 0000 0000 1905 3 | 转账、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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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三 | 40000 |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 0000 0000 1905 3 | 转账、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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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汇总及服务平台建设分包四 | 6000 |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 0000 0000 1905 3 | 转账、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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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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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钱青楠
联系电话: 0971-6151808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
2、采购人名称: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253405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 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 0971-6142790
传真: 0971-6159677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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