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9]24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静

项目联系电话:150616589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城南大厦C座

联系方式:孟科长13770106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静

代理机构地址: 1506165895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NCG[2019]247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

2、项目概述:完成全县县城区1:500、乡镇1:1000共计约429平方公里的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或修补测工作;部分乡镇单个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的0.1米地面分辨率约36平方公里范围航空摄影测量工作;地形图数据库建设;成果通过省级质量检测机构质检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预算总价为656.4万元,共设置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测区

测区面积

比例尺

备注

县区

约76平方公里

1:500

修补测(原有成果,现修测更新)

各相关镇区(修补测)

约184平方公里

1:1000

修补测(原有成果,现修测更新)

各相关镇区

约169平方公里

1:1000

1:1000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

单个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的

约36平方公里

1:1000

优于0.1米航空摄影

总计

约429平方公里

 

成果通过省级检测机构检测

内容及范围以招标人实际划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果和盐城市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有不符和不足的地方,应按照盐城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县所有测区范围的外业测量工作以及相关测区的航空摄影测量工作。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工作。合同签订后八个月内,完成数据成果质检,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测绘成果。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相关标准和要求,通过省级质检并经验收入库。

6、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资格特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须包含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并在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本年度连续6个自然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人社资料,但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如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原件,无需提供人社资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页面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89793288)。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1日8:30至2019年10月28日19:00。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5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115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六、招标控制价: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656.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支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银行账户。

1、签订合同,乙方技术设计方案通过甲方审查且项目人员全部进场,以及完成前期数据分析汇总整理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15%;

2、项目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数据成果提交省质检后,甲方支付乙方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40%;

3、数据成果经省级质检完成,在验收合格并移交所有成果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采购总金额的35%,并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相关支付手续由乙方办理。(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阜宁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0万元。

2.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 5% 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 :阜宁县城南新区城南大厦C座

联系人:孟科长           联系电话:13770106800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陈工、王工       联系电话:15061658958、17626622610

特别提醒: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号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谨慎操作,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缴纳,未按规定缴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资格特殊要求:(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须包含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并在有效期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本年度连续6个自然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人社资料,但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如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本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原件,无需提供人社资料。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页面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1日 17:27 至 2019年10月28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89791606/8979328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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