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海口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项目。
2、采购内容:为贯彻落实10号通知,市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同意我局制定的《海口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海土资籍字〔2019〕61号、海土资籍字〔2019〕65号、海资规〔2019〕4921号),我局决定对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面积约560平方公里。
项目完成期限:2020年3月31日之前提交成果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国土调查等成果,结合《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自然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在海口市域范围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为基础,将整理后的权属数据、自然资源属性数据和公共制信息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上开发自然资源登记模块,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有效衔接,并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生态环境、水务、农业、林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以国土调查为基础,确定土地及其承载的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及其边界,调查各类自然资源的利用现状,并结合《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等,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一)明确登记范围,划分登记单位。
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国土调查等成果,结合《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自然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其中,由中央批准建立,由自然资源部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由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省政府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直接行使所有权的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由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权登记。其他自然资源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权登记。按照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原则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无居民海岛等可以单独作为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摸清自然资源家底。
以国土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相关部门自然资源普查或调查成果,通过实地调查,查清每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面积、种类、数量、质量、分布等自然状况,查清所有权主体以及代表行使的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内容以及公共管制要求。
(三)严格审核,统一登簿。
由自然资源登记机构对登记单元内的权属信息、自然状况、公共管制信息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后向社会发布首次登记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确定的权属范围、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管理主体、管理内容、自然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开发利用和保护管控要求等,开展统一登记工作。做到权属清晰、范围清楚、权利明确,并与登记单元内的不动产权利信息进行关联。
(四)建设信息系统,服务登记管理。
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为基础,将整理后的权属数据、自然资源属性数据和公共制信息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上开发自然资源登记模块,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有效衔接,并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生态环境、水务、农业、林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五)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登记制度。
通过本市试点梳理总结形成一套自然资源分类、数据库建设、制图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经验,为全省制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相关规范制度提供参考和意见建议。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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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8号市第二办公区15幢北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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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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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6872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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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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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栋2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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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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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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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98-6534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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