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治区级核验工作项目GXZC2019-G3-27576-GXYL招标公告
摘要: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治区级核验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治区级核验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9-G3-27576-GXY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诗施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1909040123) 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治区级核验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治区级核验工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9-G3-27576-GXYL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分标

数量

预算(万元)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治区级核验工作

A(负责来宾、玉林、梧州、贺州市所有县区核验工作,小计约430万亩)

1项

135.2

2

B(负责河池、桂林市、柳州市所有个县区核验工作,小计约420万亩)

1项

132

3

C(负责钦州、北海、防城港、崇左、贵港市所有县区核验工作,小计约420万亩)

1项

132

4

D(负责南宁、百色市所有个县区核验工作,小计约400万亩)

1项

125.8

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分标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一个分标,评标将以A→B→C→D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人。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购买文件联系方式:电话:0771-2616613;传真:0771-2626828。

七、投标保证金

A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7000元

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000元

C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000元

D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4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19  11  14  13  3000秒 14  00 00秒

投标截止时间:2019 1114 14  00 00秒

投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1114 14 00 00秒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1号/530021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鲁彦君   0771-21825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530012

项目联系人姓名:钟琰、刘诗施;,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4日 08:00 至 2019年10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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