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等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工作
项目编号:CZZC2019-G3-70266-GC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177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76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35252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571777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B座13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等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同时具有测绘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的参建单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或桂国土资发【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和信息变更登记名单的通知》中推荐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及近三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方予购买:(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按最新一期公布标准)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按最新一期公布标准)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