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1、招标条件

石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项目已由石屏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清恒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条件

2.1项目名称:石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项目

2.2招标编号:YNQH-2019-G51。

2.3招标范围:石屏县拟建设的农经综合管理平台,将依托县级网络管理中心,形成覆盖县、乡镇、村、组的四级架构的农经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平台内设四大系统,即:石屏县级农经综合管理平台网站、石屏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石屏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网络管理系统、石屏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脱敏脱密系统。

2.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要求:对接所有作业单位的土地登记确权数据,与测绘单位对接数据来源于数据格式,要求数据格式统一;其他系统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3.2将测绘数据导入级平台,产生的各项数据对接费用由中标单位与各作业单位协商(业主提供通过国家农业部质检软件检测的数据库,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把数据导入确权信息平台,能无缝对接)。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采购预算:¥1270000.00元。(本次采购货物的预算价均包含货物的货款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2.6付款方式: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付款方式:系统调试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拔付20%合同金额款项; 系统全部功能运行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拔付 30 %合同金额款项;当通过省级验收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拔付 50 %合同金额款项;三年免费服务期结束后涉及到版本升级和维护费的,在招标人同意升级的前提下,收费不大于本次成交合同软件部分金额的0.3%。

硬件设备付款方式:供应商将所有设备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负责清点并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与所采购的软件匹配运行成功,招标人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给中标人;剩余合同价款的20%, 待全市农村土地确权项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供应商携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和招标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8交货期:自签订合同起3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供应,3个月内完成信息平台建设,软件维护至该项目工作结束、通过验收合格后3年止;

2.9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等国家标准规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一)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非软件厂商须提供软件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是2017年新成立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连续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

(六)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八)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 2019 116日起至 2019 11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云南清恒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文汇路中段蒙自医药公司院内附2楼)。

5.3方式:各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1、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出席时提供);。以上证件携带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用于所投项目核验)和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到上述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5.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1112日下午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128日上午9:30分。

现场递交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明辉 13887333706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云泉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清恒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蒙自市文汇路中段蒙自医药公司院内附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梅 15925352810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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