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JJF-201911187310
2、项目内容:南京市(含太湖流域区域)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二期工程项目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191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3.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3 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4.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采购文件获取:
8.1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http://nj.jfh.com/)免费下载;
8.2投标人应至少在投标截至时间前1个工作日登陆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企业注册、企业认证等事宜,否则,影响采购文件下载、线上投标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及企业认证而导致无法完成线上投标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
8.3平台咨询电话:025-5282188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9.1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壹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2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本票、银行网银、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缴纳。
9.3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五台山支行
帐 号:125909120510602
9.4 交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解放号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9.5 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须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或“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10.1文件份数:
(1) 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陆份;
(2) 电子版壹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
10.2编制、递交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截至时间前必须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详细编制及递交要求参见投标人须知。
11、线下投标开始时间:2019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分;
线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09日 09 时 30 分。
12、投标及开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6楼会议室(一),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丁山
联电话: 025-52254386 18651903386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58-1号6楼
14、解放号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05166366
联系邮箱:chenchen01@chinasofti.com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6楼
邮编:210012
15、 公告媒体
15.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http://nj.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15.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http://nj.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5.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15.4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1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管理:
16.1 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投标人诚信经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投标人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16.2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6.3 投标人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
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 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6.4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6.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凡诚信指数在80分(含)以下的供应商不得承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