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房补充调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摘要: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房补充调查)服务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一、项目编号:DZC20192210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房补充调查)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预算:一标段:2,420,600.00元,二标段:2,461,800.00元,三标段:2,428,8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价格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59-6375655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1月2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5,000.00元,二标段:25,000.00元,三标段:25,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林小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63998

采购单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开发区火炬新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汪新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069615577 

邮    编:163311

日期:2019年11月22日

 

项目需求

第一标段:

调查范围:位于萨尔图区、龙凤区(含高新区)、让胡路区(含经开区),约25000宗地,具体调查宗地数以实地为准。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2017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及《黑龙江省

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黑政发[2018]2号)及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在已完成的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农房补充调查,对原有调查成果进行修补测,将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升级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依据。”结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省里有关规定,开展大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房补充调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农房补充调查是在已完成的村庄地籍调查和宅基地审批测绘成果基础上(包括村庄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逐宗地对原有调查测绘成果进行核实和修补测,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并对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同时,整合完善已登记发证的存量宅基地数据,添加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中,实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满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需求。

农房补充调查主要内容。一是准备工作:在完成技术设计、资料收集、坐标转换、表册与器材准备、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对原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补充、完善,预划不动产单元及预编单元代码;二是权属调查: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套合规划和土地审批等数据,实地补充指界、设置界标、补充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属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三是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不动产权籍图测绘和面积量算等;四是调查结果公示:将权籍调查结果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五是数据库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标准要求建设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六是调查成果验收归档并入库: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及时归档,同时将调查数据录入大庆市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并结合日常业务做好更新维护。

    (三)提交成果

    农房补充调查成果主要为表格成果、调查资料、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文字成果和其它成果资料。

    1.调查成果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2)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2.图件成果

(1)工作底图;

(2)宗地图;

(3)房屋分层分户图。

3.数据库成果

(1)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4.登记成果

(1)不动产登记登记簿;

(2)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5.文字成果

(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报告;

(2)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报告;

(3)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建库报告;

(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自检报告。

6.其它成果资料

(1)以省和市级下发的方案、细则等要求为准。

(四)工期和服务期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农房补充调查、建库和入库工作。如果省里调整农房补充调查完成时间,以省里要求的时间为准。服务期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日期计算)。验收:将调查成果逐条验收,合格后归档并入库,同时将调查数据录入大庆市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

(五)经费预算和支付方式

1.经费预算:大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农房补充调查)第一标段萨尔图区、龙凤区(含高新区)、让胡路区(含经开区)项目242.06万元。

2.支付方式:供应商必须按照省里要求的时间和质量上报相关成果,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供应商项目款的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供应商项目款的20%。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

第二标段:

调查范围位于红岗区、大同区(高台子镇、林源镇、双榆树乡),约27000宗地,具体调查宗地数以实地为准。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2017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及《黑龙江省

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黑政发[2018]2号)及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在已完成的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农房补充调查,对原有调查成果进行修补测,将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升级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依据。”结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省里有关规定,开展大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房补充调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农房补充调查是在已完成的村庄地籍调查和宅基地审批测绘成果基础上(包括村庄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逐宗地对原有调查测绘成果进行核实和修补测,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并对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同时,整合完善已登记发证的存量宅基地数据,添加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中,实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满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需求。

农房补充调查主要内容。一是准备工作:在完成技术设计、资料收集、坐标转换、表册与器材准备、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对原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补充、完善,预划不动产单元及预编单元代码;二是权属调查: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套合规划和土地审批等数据,实地补充指界、设置界标、补充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属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三是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不动产权籍图测绘和面积量算等;四是调查结果公示:将权籍调查结果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五是数据库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标准要求建设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六是调查成果验收归档并入库: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及时归档,同时将调查数据录入大庆市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并结合日常业务做好更新维护。

    (三)提交成果

    农房补充调查成果主要为表格成果、调查资料、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文字成果和其它成果资料。

    1.调查成果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2)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2.图件成果

(1)工作底图;

(2)宗地图;

(3)房屋分层分户图。

3.数据库成果

(1)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4.登记成果

(1)不动产登记登记簿;

(2)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5.文字成果

(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报告;

(2)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报告;

(3)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建库报告;

(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自检报告。

6.其它成果资料

(1)以省和市级下发的方案、细则等要求为准。

(四)工期和服务期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农房补充调查、建库和入库工作。如果省里调整农房补充调查完成时间,以省里要求的时间为准。服务期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日期计算)。验收:将调查成果逐条验收,合格后归档并入库,同时将调查数据录入大庆市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

(五)经费预算和支付方式

    1.经费预算

大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农房补充调查)第二标段红岗区、大同区(高台子镇、林源镇、双榆树乡)项目246.18万元。

    2.支付方式

供应商必须按照省里要求的时间和质量上报相关成果,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供应商项目款的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供应商项目款的20%。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标段:

调查范围位于大同区(大同镇、太阳升镇、祝三乡、老山头乡、八井子乡),约25300宗地,具体调查宗地数以实地为准。此标段负责大同区县级成果汇总。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2017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及《黑龙江省

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黑政发[2018]2号)及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在已完成的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农房补充调查,对原有调查成果进行修补测,将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升级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依据。”结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省里有关规定,开展大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房补充调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农房补充调查是在已完成的村庄地籍调查和宅基地审批测绘成果基础上(包括村庄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逐宗地对原有调查测绘成果进行核实和修补测,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并对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同时,整合完善已登记发证的存量宅基地数据,添加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中,实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满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需求。

农房补充调查主要内容。一是准备工作:在完成技术设计、资料收集、坐标转换、表册与器材准备、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对原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补充、完善,预划不动产单元及预编单元代码;二是权属调查: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套合规划和土地审批等数据,实地补充指界、设置界标、补充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及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属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三是不动产测量:包括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不动产权籍图测绘和面积量算等;四是调查结果公示:将权籍调查结果在该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五是数据库建设:严格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标准要求建设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六是调查成果验收归档并入库: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及时归档,同时将调查数据录入大庆市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并结合日常业务做好更新维护。

    (三)提交成果

    农房补充调查成果主要为表格成果、调查资料、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文字成果和其它成果资料。

    1.调查成果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2)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2.图件成果

(1)工作底图;

(2)宗地图;

(3)房屋分层分户图。

3.数据库成果

(1)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4.登记成果

(1)不动产登记登记簿;

(2)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5.文字成果

(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报告;

(2)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报告;

(3)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建库报告;

(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自检报告。

6.其它成果资料

(1)以省和市级下发的方案、细则等要求为准。

(四)工期和服务期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农房补充调查、建库和入库工作。如果省里调整农房补充调查完成时间,以省里要求的时间为准。服务期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日期计算)。验收:将调查成果逐条验收,合格后归档并入库,同时将调查数据录入大庆市不动产登记权籍系统。

(五)经费预算和支付方式

    1.经费预算

大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农房补充调查)第三标段大同区(大同镇、太阳升镇、祝三乡、老山头乡、八井子乡)项目(此标段负责大同区县级成果汇总)242.88万元。

    2.支付方式

供应商必须按照省里要求的时间和质量上报相关成果,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供应商项目款的8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供应商项目款的20%。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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