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测量、检测定点服务单位招标GXYLG20194005-NGX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南宁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测量、检测定点服务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测量、检测定点服务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GXYLG20194005-NG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华隆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高新区财政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对2020-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测量、检测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测量、检测定点服务单位招标

二、项目编号:GXYLG20194005-NGX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预算价为/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分标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A分标

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地质勘察服务定点服务单位

1项

确定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地质勘察服务定点服务单位20家,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B分标

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测量服务定点服务单位

1项

确定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测量服务定点服务单位20家,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C分标

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检测服务定点服务单位

1项

确定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检测服务定点服务单位20家,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分标的投标,且可以同时中多个分标。

如中标候选人推荐后达不到拟确定的家数,按实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确定定点服务单位。

中标公告发出后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内有质疑或投诉,且经查属实,导致某一分标原中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相应分标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按排名依次递补。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各分标投标人具备相应分标的资质:

A分标: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分标:具备工程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不动产测绘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分标:具有省级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持有认监委或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开标后,如核实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拒绝参加投标的(属于本项目招标期限内的),中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3.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准确的信息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q.nanning.gov.cn(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联系人:钟献双      电话: 0771-5816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项目联系人:刘健、黄丽杰、梁华隆、黄及红,联系电话:0771-2618118,2618199,2611889,2611898,2616118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816594 ;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十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十三、提示条款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8:10 至 2019年12月1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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