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一、   招标项目编号:  GXZC2019-G3-000702-GXDC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 1 800000 自然资源调查与内业数据处理,其中A标段为河池市西北部 2019年12月31日完成成果上交并通过甲方验收。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 2 620000 自然资源调查与内业数据处理,B标段为河池市东南部 2019年12月31日完成成果上交并通过甲方验收。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 1 4350000 自然资源调查与内业数据处理,C标段为贵港市东部 2019年12月31日完成成果上交并通过甲方验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及不动产测绘这二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中其中一个标段。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19-11-26 至 2019-12-03 17:30:00 

上午:9:00至12:00

下午:3:00至5:30

2.获取(发售)地址: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D1) 

3.标书售价(元): 25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18 14:00:00 

七、    投标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八、    开标时间: 2019-12-18 14:00:00 

九、    开标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 12000 桂林银行秀峰支行 000157507400020 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提交 按标项缴纳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 10000 桂林银行秀峰支行 000157507400020 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提交 按标项缴纳
3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自然资源调查服务采购 50000 桂林银行秀峰支行 000157507400020 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提交 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莹 

联系电话: 0771-5346950 

传真: 0771-5789202 

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D1 

2、采购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信息测绘院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71-5606355 

传真: /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331544 

传真: 0771-5331544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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