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农房补充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1.招标条件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通山县农房补充调查技术服务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山县境内;

2.2预算金额:1118.5735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招标范围:依据《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要求,充分利用已有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重点复核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成果,全面完成地上房屋及其定着物的调查工作,建立农村“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数据库,通过日常权籍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需要。

通山县辖11个乡镇1个管委会(南林桥镇、厦铺镇、闯王镇、九宫山镇、洪港镇、大畈镇、黄沙铺镇、大路乡、杨芳林乡、燕夏乡、慈口乡、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总量为131391宗地(一户多房算一宗地),乡镇区范围内房屋本次不做调查(试点乡镇不划分到标段,试点镇通羊镇共有18136宗,单价以4个权籍标段中标单价的均价计算,通羊镇建库单价以第5标段数据建库的中标单价计算)

2.5工期要求:1-4标2020年10月底前完成,5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省市各级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工作内容

地籍区

工作量(宗)

采购预算(元)

备注

权籍调查标

1

(一)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复核。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复核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核对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位置、用途等信息,对新增或宗地特征、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地籍要素测量,补充填写地籍调查表,测绘地籍图,制作宗地图,更新地籍调查数据库。

(二)农村房屋调查。全面调查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地上房屋产权状况,测量房屋的房角点,丈量房屋边长,绘制房产分户图,量算房屋面积,将房屋调查成果记载在《房屋调查表》中,实现农村房地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

大畈镇

9062

32601

2608080.00

若各标段实际调查成果超过各标段工作量总数,按中标价格结算;若未达到各标段工作量总数,按实际调查宗地数结算。

(注:一户多房按一宗地计算)

慈口乡

6816

黄沙

铺镇

16723

2

大路乡

13201

24630

1970400.00

九宫山镇

10369

九宫山管委会

1060

3

楠林桥镇

13778

29898

2391840.00

杨芳林乡

9006

厦铺镇

7114

4

洪港镇

9351

26126

2090080.00

燕厦乡

10478

闯王镇

6297

12个乡镇数据库建设

5

建立“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数据库。充分利用已有的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将农村房屋调查成果导入已有的地籍空间数据库,建设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对农村权籍调查图形、属性、档案等成果的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数据库建设

113255

1925335.00

 

建库软件

 

200000.00

 

合计

 

 

113255

1118573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或个人信息登记表)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或银行)出具的发票(或缴费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 1年无亏损(并提供2018 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出具附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查询时间在报名开始日之后,承诺书自行编写,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纪录是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

3.2特定资格要求:

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其业务范围须含不动产测绘,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第5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其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必须包含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以对上述标段进行分别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第1-4标的不能投第5标,投第5标的不能投第1-4标,否则提出的所有投标申请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3/ts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年1月6日9时00分整。递交至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3/ts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湖北省通山县洋都大道63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721956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86549909/0715-235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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