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定界勘测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定界勘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定界勘测

项目编号:HXC-19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6565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北

联系方式:刘女士0455-8315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0451-8665655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定界勘测。

2主要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由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发起,绥化市政府统筹协调,各有关县为项目主体。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尊重地方意见;统一规划实施,两级联动共建;县级责任主体,投资风险共担;助力脱贫解困,带动产业发展为原则。加快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和黑龙江省路网格局,推进区域经济带交通互联互通,改善绥化至大市沿线交通条件,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构筑交通物流网络,拓展城市经济发展空间,拉动贫困人口脱贫,带动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保障交通强国和东北振兴战略的建设任务。

3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起于鹤哈高速绥化东互通,向西经绥化市北林区、望奎县、青冈县、兰西县、安达市、大庆市红岗区,与大广高速交叉后接东干线与杏四路交叉口而终。路线全长184.880km,按照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m。全线共设特大桥2244.4m/2座,大桥3910.2m/13座,中小桥2286.4/42座,钢筋混凝土箱涵182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44处,天桥66座,通道桥18座,通道涵61道;服务区3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8处,养护工区5处,连接线3处。

4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安达市、大庆市红岗区。

5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定界勘测工作,投标人自行完成资料收集,提交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的成果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批复文件,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8质量要求:

8.1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定界勘测报告,编制深度及成果质量达到现行有关规范的深度要求,使用的数据信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承担深化报告及因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定界勘测报告,确保本项目定界勘测报告通过各级相关部门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定界勘测报告以及满足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施工、验收的批复要求。

8.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可研报告等相关设计理念,结合相关政策及需求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出具科学、合理的设计成果文件。

8.3投标人应熟悉国家或行业关于本项目所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8.4投标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

8.5投标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满足审查及招标人存档要求。

8.6交付的成果内容包括文本、说明书及图集等相关内容。

8.7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之前向招标人提交符合协议约定要求的成果报告,并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经招标人同意可适档延期)。

9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技术、生产实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技术调查勘测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2 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 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企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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