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濠江区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2-201808-168001-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90,9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2.1本次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范围包括达濠、马滘、礐石、广澳、滨海、河浦、玉新等7个街道、60个社区居委会、3个经济联合社和海岛。濠江区全区面积为169.59平方公里(未含无人岛)。

2.2.2本次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海岛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汇总等六个方面。

2.2.3本次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目标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全面查清濠江区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权属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实现调查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和互联共享。

2.3土地调查工作服务期限:由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和售后服务两部分组成。

2.3.1第一部分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的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在开始土地调查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土地调查工作日期至202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方要求”内容并通过验收。具体各关键节点要求如下:

2.3.1.1 在接到省下发的调查初始库3个月内,完成濠江区土地调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到省土地调查办。

2.3.1.2 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建库及成果上报工作。

2.3.1.3 于2019年12月31日,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将数据统一到12月31日调查标准时点。

2.3.1.4 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预检和最终验收工作。

2.3.1.5 签订合同后,若上述各节点的完成时间与行业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对三调工作提前完成的,受托方同意提前完成各节点的相关工作。提前赶工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3.2 第二部分售后服务的服务期限: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应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若中标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中标人承诺的服务时间执行。售后服务期自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计,中标人应承诺当招标人针对本项目有需求/咨询时,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若有必要须在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区域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2.4 招标范围:

2.4.1本次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范围包括达濠、马滘、礐石、广澳、滨海、河浦、玉新等7个街道、60个社区居委、3个经济联合社会和海岛。濠江区全区面积为169.59平方公里(未含无人岛)。

2.4.2本次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海岛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汇总等六个方面

2.5招标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5590900.00元;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2.5.1 整个服务期限的费用:由完成项目成果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售后服务期的费用二部分组成。

2.5.2 招标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于本项目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的费用、人力资源成本、个人社保、个人所得税、野外作业补助、加班费、赶工费、节假日补助、设备(包括维修)成本、材料费、调研费(包括踏勘现场)、资料收集和整理、专家评审费用、成果验收、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输出、装订及寄送费用、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费、所有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用、合理利润、税费(包括增值税税费)以及土地调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土地调查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提供的土地调查工作项目预算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价的基础,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没有异议的,则招标人认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报价已完全满足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6 土地调查工作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此):

2.6.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2.6.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2.6.3《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17〕127号);

2.6.4《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7号);

2.6.5《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汕府〔2017〕140号);

2.6.6《汕头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6.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7 土地调查工作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此):

2.7.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2.7.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

2.7.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

2.7.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

2.7.5《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粤国土调查办发〔2018〕7号);

2.7.6《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粤国土调查办发〔2018〕10号);

2.7.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2.7.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7.9《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2.7.10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六、供应商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3.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出具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1.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1.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2015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1.2独立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包括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包括地形图)专业;

3.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均不得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包括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包括地形图)专业;

3.2.2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成员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下列要求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一式三份,并统一按A4纸规格依顺序胶装成册;若提交资料非原件的,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能提供原件备查或原件不齐全的,导致购买招标文件被拒绝的,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4.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有效测绘资质证书(副本)且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包括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不动产测绘(包括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包括地形图)专业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4.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方原件;

4.1.4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4.1.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按下列情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网页截图:

4.1.5.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法人的,须提供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1.5.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按下列情形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4.1.6.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法人的,须提供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1.6.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若没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1.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相应信用网站截图的扫描件/复印件和承诺书原件。

4.1.8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交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须提供没有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如: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及任何法律纠纷的承诺书原件。

4.1.9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对资料原件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原件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若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为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且有二维码(或其他情形)时,除须加盖公章外,尚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其他情形)进行查询的有关通知/文件规定,并提供相应的网址,可以提供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否则,造成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无法通过符合性评审或无法通过评审打分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费用的风险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26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4-8788192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人:曾冠 联系电话:020-61371983
传真:020-61371983 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宏钦 联系电话:0754-87876032
传真:0754-87874528 邮编:51509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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