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慧石首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摘要:本项目通过了石首市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石首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石首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石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8]753号计划函要求,就石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慧石首建设PPP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石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慧石首建设PPP项目、RSZB2018/0911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2.1建设地点:石首市东方大道92号原司法局办公楼。

2.2项目建设内容:为政府、企业、公众分别提供“智慧”服务。为政府提供的服务包括智慧城管、环保、国土、政务、教育、医疗、交通、公安、社区、社保、旅游、园区共12个子项。通过整合公共资源,建设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各子项详细情况详见项目的采购需求。

2.3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16138.51万元,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

2.4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政府方出资代表: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6合作期限: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2.7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社会资本方的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申请人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体要求:申请人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从工商部门网站备案的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4家。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签署;以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5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在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申请人在最近3年(2015年9月以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也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3.2、3.3项资质要求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其它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四、资格预审的家数

4.1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为3家及以上。

4.2招标人不接受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五、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2资格预审选取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5家

5.2如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合格数量 不足三家,则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如果申请人的合格数量在3-5家(包含三家和五家),则所有合格申请人均进入招标程序;如申请人的合格数量在5家以上(不含五家),则由评审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选择五家合格申请人进入招标程序。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三、社会资本方的要求”并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潜在申请人的经办人持以下资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授权代理人则须提供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联合体参与,则需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上述资料提交1套存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潜在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6.2潜在申请人凭上述资料到现场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办理邮寄。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时00分。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开标评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

8.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8.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修改部分的相关信息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组成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石首市解放大道188号

联系人:许小冰

联系电话:139867093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

联系人:付静

联系电话:0716-7211172

监督部门: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石首市财宝街62号

联系电话:0716-7298169



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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