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惠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2-202001-06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惠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91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备注

01

惠城区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2,700,000.00元

 

   02

惠城区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560,000.00元

 

03

惠城区永久基本农田评估优化及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建议研究

¥1,260,000.00元

 

04

惠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公园绿地布局研究

¥840,000.00元

 

05

惠城区产业空间布局研究

¥1,400,000.00元

 

06

惠城区乡村振兴与村庄用地研究

¥1,400,000.00元

 

07

惠城区交通网络优化与效能提升研究

¥980,000.00元

 

08

惠城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研究

¥2,770,000.00元

 

合计

¥11,910,000.00元

 

注:供应商可单独投一个包组,也可以投一个包以上,可以兼投兼中。

2.项目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至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查询各方的)。

3.01包组、02包组、03包组、04包组、05包组、06包组、07包组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08包组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注:①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要求“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的规定,本项目投标单位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3月28日之后届满,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本项目投标单位若提供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本项目投标截至日已届满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证明资质证书仍然有效。

②根据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本项目投标单位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5月13日之后届满,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③本项目投标单位若提供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在本项目投标截至日已届满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证明资质证书仍然有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除08包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主办方)外,其他包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主办方),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为避免人员接触,请投标人尽量邮寄,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sxjwhz@126.com,原件寄至我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8楼1805室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吴小姐收  0752-845456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联合体投标时,除要求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的内容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其他资料可以只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或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包组号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联合体投标时,被授权人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

6.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注: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
        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的人员或业绩,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19日 至 2020年03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8楼18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8楼1805室(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8楼1805室(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545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179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系人:兰明亮 联系电话:029-86926339
传真:029-86926339 邮编:710000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惠城区下埔横江四路6号
联系人:李小斌 联系电话:0752-2167256
传真:0752-2117968 邮编:51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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