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20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20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测绘)(设计)
项目编号:WYCZ30120-00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10-893686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晓宇,010-893686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20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测绘)(设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3本次招标要求测绘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形测量)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建设规模13.5万平方米及以上地形测绘或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测绘业务)测绘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建设规模13.5万平方米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设计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3.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7年02月24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2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9:09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20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测绘)(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测绘)(设计)(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园林绿化局2020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测绘、设计项目政府采购方式批复函》{房财政采[2020]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测绘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阎村镇、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城关街道、青龙湖镇、良乡镇;
2.2建设规模:约13.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测绘、设计;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测绘标、设计标;
2.5项目预算金额:测绘费70万元、设计费18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要求测绘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形测量)或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建设规模13.5万平方米及以上地形测绘或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测绘业务)测绘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建设规模13.5万平方米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设计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7年02月24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6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工程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远,运维联系方式:13552553972,QQ群:852580750),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物理印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标段,每标段资料单独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89368283转407),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20年02月24日至2020年02月28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公告发布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中小企业声明函》(针对测绘工程)(格式参照(财库【2011】181号))、针对本公告第3项3.5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本单位公告有效期内“信用中国”“失信惩戒”状态网页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详情网页查询截屏加盖公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设计合同(如提供设计合同须提供项目概况页和合同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反映类似工程主要信息的合同文本主要页次)]等上述资料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s2020pyzl@163.com(同时准备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三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投标人承担邮费)邮寄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手续。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费用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账户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西潞支行;帐号:02000 26509 2000 50486;电子行号:1021 0000 2652;备注须注明项目简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联系人:张爽
电 话:010-693531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于晓宇
日 期:2020年02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