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2020年至2022年度开发区核心区和仙村园区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对 2020年至2022年度开发区核心区和仙村园区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2002-10536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至2022年度开发区核心区和仙村园区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子项目1: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广州市区东部,近年来,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抢抓发展战略机遇,全面改善园区投资环境,狠抓招商引资,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建设水平,需切实抓好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包括完成土地征收、储备、出让、拆迁安置、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为更好地履行在开发区的国土规划建设及环保管理等职能工作,需要对开发区核心区和仙村园区土地测绘及勘测定界的相关服务。本项目通过完成国土资源管理、土地征收和利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规划、矿产、环境保护、城市更新改造等方面的用地测绘、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数据处理等工作,可以为开发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环境保护、城市更新等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服务。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备注:已成功办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获取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300.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请注明项目编号:GZGX19GZ00ZC-180标书费)【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120913829410909;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25日 至 2020年03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801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0710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020-83064349 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塘镇香山大道2号
联系人:郭永忠 联系电话:020-82707105
传真:020-82707105 邮编:5113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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