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的委托,对 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1-197023-0002,440000-202001-197022-0003,440000-202001-197010001-0003,440000-202001-1970180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1,438,2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编制《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及《广东省主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对广东省主要河道及跨市界河进行河道地形测量,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服务期要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标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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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和海洋测绘专业)。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登记申请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单独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可采用邮购方式或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5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gdhhzb@126.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需要);(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提供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在本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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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26日 至 2020年03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6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6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工 联系电话:020-3893733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详见招文 联系电话:0752-2971117,0756-722502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联系人:刘小燕 联系电话:020-38863999
传真:020-38811355 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沿江路6号,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鹤洲北一路9号,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防汛路御涛园1座,广东省汕头市韩江路40号
联系人:温柔,刘钟莉,谢彪,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本部 联系电话:0752-2971189,0756-7225013,0757-89816616,0754-88730815
传真:0752-2971336,0756-7225000,0757-89816826,0754-88730099 邮编:516003,519090,528100,5150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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